举报河南太康县水利局利用国家自然资源河道土地套取农民资金
近日本网接到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村民反映:2017年5月1日,周口市太康县水利局涡河吴庄管理段,王增进领导指示陈振峰于反映人1签订滩地承包合同书,并且钱已交给王增进领导800元整,未开发票,副主任陈振峰可以作证。合同签订几年至今没有给我地边,未交付我试用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中对河道管理范围河道两侧具体的距离未明确,部分地方条例有明确划分,如:《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》中所称的河道是指流域面积大于1平方公里的自然水流。河道管理范围按以下规定划定: 1、有堤防的河道,为堤防外坡脚线两侧外延八米至十五米范围内; 2、无堤防的河道,为河道两侧上口线外延八米至二十五米范围内; 3、防洪防潮海堤,为堤防内、外坡脚线外延每侧三十米至五十米范围内。 扩展资料 我国现状: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国河道的主管机关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。国家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。 有堤防的河道的管理范围为两岸堤之间的水域,沙洲、滩地、行洪区,两岸堤防及护堤地; 无堤防的河道,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、取土、淘金、弃置砂石或者淤泥、爆破、钻探、挖筑鱼塘等,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。 根据国家文件相关规定:河道属于泄洪区,不能种植高棵农作物(比如玉米),也不能栽树,因为高棵农作物对防洪有影响,一旦洪水泛滥,你和防洪事业的损失会很大的。 本网工作人员发现河道之内盖了好多处房子,还建一所养老院… 周口市太康县委县政府的领导监管部门是否知道此事?万一洪水来了,养老院的老人们生命危险能否得到安全? 本网蒋继续关注此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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