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虞城法院稀里糊涂的判决书
举报事实 举报人,杨传波,被举报人,孟宪常,(原虞城县人民法院院长)孟宪常作为领导干部仗势欺人,道德败坏,胡作非为,长期霸占举报人妻子,导致举报人家庭破裂,妻离子散,导致举报人精神失常。 原告孙春丽速告杨传波刘红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原告于2017年8月10日向本院提起诉讼,本院受理后向原告送达了案件受理通知书,举证通知,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书并向被告送达了应诉文书,举证通知,诉状副本,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文书,并为原告各指定了举证期限,2017年9月6日依法有本院审判员邢中清独任审理本案。 告陈保明被告杨传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本院与2017.年8月18日立案后,依法适用普通程序,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 原告常美良诉被告杨传波民间借款纠纷一案,原告于2017年8月2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,本院受理后向原告送达了案件受理通知书,举证通知,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书并向被告送达了应诉文书,举证通知,诉状副本,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文书,并为原告各指定了举证期限,2017年9月6日依法有本院审判员邢中清独任审理本案。并在虞城县人民法院利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,原告诉讼代理人刘贵礼,被告杨传波的诉讼代理人纪德建到庭参加了诉讼,本案现已审理终结。 证明 我本人常美良没有起诉过杨传波一切与我无关都是虚假诉讼,我本人也没有委托过律师, 常美良 执行裁定书 本院在执行常美良与被执行人杨传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,本案在执行过程中,申请执行人杨传波自愿撤回对(2017)豫1425民初347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, 证人证言 我叫刘建增,家住新疆,关于2016年杨传波来新疆一事,做如下说明,一直以来,我都是在新疆的室内装修工作,杨传波跟我合作装修工作,电话沟通好后,我们达成口头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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